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南阳仙草药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南阳市示范区白河街道办事处魏营村八组(312国道西侧)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孙枫斐 | ||
项目名称 | 南阳仙草药业有限公司 | ||||
项目简介 | 南阳仙草药业有限公司是集艾草种植、艾绒原材料加工、艾条生产、艾灸类器具研制开发、经营、艾条批发、艾柱、艾饼、艾条OEN定制为一体的艾条厂家。公司成立于2009年09月15日,注册地位于南阳市示范区白河街道办事处魏营村八组(312国道西侧),法定代表人为宋鑫。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一般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药提取物生产;草及相关制品制造;草及相关制品销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694883169X。 | ||||
项目负责人 | 邢燕 | ||||
现场调查人 | 邢燕 | 调查时间 | 2022.7.5 | 陪同人 | 孙枫斐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王多、孟凡鑫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7.7 | 陪同人 | 孙枫斐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木粉尘、噪声。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1 本次检测与评价,根据该单位提供的生产原料、工艺、设备等为依据,检测了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 规定的接触限值。 2本次检测,提绒机组和预处理机组粉碎工接触40h等效声级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 规定的接触限值,其余各工作地点作业人员接触40h等效声级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 规定的接触限值。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现场调查检测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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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职业健康监护 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组织在岗期间接触噪声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同时对于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健康检查;离岗人员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做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润滑工作,以减少机器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3个人防护用品 按工种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要求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所有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都应在其使用期限内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立即更换。 提绒机组和预处理机组噪声较大,建议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此处作业人员应加强个体防护,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 | ||||
技术审核专家组审核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