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洛阳祝和实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半坡村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裴瑞 | ||
项目名称 | 洛阳祝和实业有限公司 | ||||
项目简介 | 洛阳祝和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7月02日,法定代表张爱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322072658629Q,企业地址位于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半坡村,经营范围为:铁合金冶炼及销售(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环保型不定型耐火材料生产、销售、设计、施工、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肉、禽、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建材(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服饰制造及销售;体育项目组织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耐火材料制品制造及销售;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与销售。 | ||||
项目负责人 | 校新蕾 | ||||
现场调查人 | 校新蕾 | 调查时间 | 2023.3.28 | 陪同人 | 裴瑞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陈著明、徐冠南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4.5 | 陪同人 | 裴瑞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检、噪声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检测结果:用人单位各工作岗位接触的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噪声检测结过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要求。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现场调查检测照片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三C制造业,(三十)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8C308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确定职业病危害为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 (1)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于患有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的人员应调离岗位或妥善安置;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建议用人单位为高温作业劳动者补充与出汗量相等的水分和盐分,最好方式是含盐饮料。一般每人每天供水3~5L,盐20g左右。在8小时工作日内汗量少于4L时,每天从食中摄取15-18g盐即可。若出汗量超过此数时,除从食物摄取盐外,尚需从饮料适量补充盐分,饮料的含盐量以0.15%-0.2%为宜。饮水方式以少量多次为宜,水温不宜高于工作地点环境温度,最好为8-12℃。 (3)建议用人单位为高温作业人员配备防毒面具,为作业人员配备KN95防尘口罩,并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监督,及时对防护用品进行更新,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危害。 (4)建议用人单位收到本报告后并对接触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后,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接受有关部门审核和检查。 | ||||
技术审核专家组审核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