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南豫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洛阳市伊滨区李村镇府李路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任丘 | ||
项目名称 | 河南豫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河南豫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洛阳市伊滨区李村镇府李路,于2008年02月18日在洛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混凝土、小型预制构件的生产和销售。 | ||||
项目负责人 | 陈通 | ||||
现场调查人 | 陈通 | 调查时间 | 2019.6.1 | 陪同人 | 任丘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陪同人 | 任丘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噪声、工频电场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检测结果:用人单位各工作岗位接触的粉尘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要求,用人单位作业点搅拌机和砂石分离机旁的噪声强度超过85dB(A),用人单位接触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73号,2012),河南豫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分属二制造业(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结合原辅材料的性质、工艺流程判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1.定期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在搅拌机和砂石分离机处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3.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为劳动者提供了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口罩和防噪耳塞等,特别应加搅拌处巡检的个体防护。应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佩戴管理,督促教育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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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审核意见 | 修改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