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开封市杞县东环路东侧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刘兆飞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开封杞县第四加油站改建项目 | ||||
项目简介 | 建设项目主要包括30m3卧式埋地FF储罐4具(2汽2柴),新建4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利旧改建站房一座,建筑面积257.14㎡,利旧改建辅房一座,建筑面积23.15㎡,新建FF承重非防罐区一座,占地面积为153.88mm2。 | ||||
项目负责人 | 陈通 | ||||
现场调查人 | 许鹏举 | 调查时间 | 2019.7.12 | 陪同人 | 刘兆飞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李庆党、黄西峰、李博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19.7.17-7.19 | 陪同人 | 刘兆飞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汽油、柴油、高温、低温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检测结果:建设项目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汽油、高温的浓度或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机动车燃料零售业,由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未对机动车燃料零售业行业进行明确定性,故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安监函【2015】59号,本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职业病控制效果能够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发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较小,具备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建议:1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2时检査维护加油机油气回收装置,确保工人工作时,设备正常运行 3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4加强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工人的自我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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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审核意见 | 修改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