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洛阳白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洛阳市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伏羲路109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想娇 | ||
项目名称 | 洛阳白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简介 | 洛阳白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06日,注册地位于洛阳市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伏羲路109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洛贤。经营范围包括纱布、针纺织品,服装、医疗保健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的生产销售;棉花收购、加工、经营;服装面料经营等。 | ||||
项目负责人 | 张学峰 | ||||
现场调查人 | 张学峰 | 调查时间 | 2023.5.18 | 陪同人 | 王想娇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李宝森、张佳聪、王晨、徐冠南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5.24 | 陪同人 | 王想娇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1.用人单位各工作岗位检测点粉尘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规定的接触限值。 2.用人单位细纱挡车工和织布挡车工接触8h等效声级强度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规定的接触限值,其余各工作地点作业人员接触8h等效声级强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规定的接触限值。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现场调查检测照片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第5号),并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判断用人单位属于“C制造业C17纺织业C171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属于职业病危害程度“严重”的项目。 建议:(1)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于患有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的人员应调离岗位或妥善安置;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按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为作业人员提供KN95级别以上的防尘口罩,SNR值大于25dB的防噪声耳塞,并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佩戴管理,督促教育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 (3)建议用人单位收到本报告后并对接触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后,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接受有关部门审核和检查。 | ||||
技术审核专家组审核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