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唐河泰隆水泥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南阳市唐河县黑龙镇街东头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孙总 | ||
项目名称 | 唐河泰隆水泥有限公司 | ||||
项目简介 | 唐河泰隆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9月06日,注册地位于黑龙镇街东头,法定代表人为王文中。经营范围包括水泥熟料及水泥生产、销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87932204405。 用人单位设置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有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车间设置职业卫生负责人,有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 ||||
项目负责人 | 张学峰 | ||||
现场调查人 | 张学峰 | 调查时间 | 2022.8.5 | 陪同人 | 谢岗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陈著明、张学景、王晨、徐冠南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8.19-2022.8.20 | 陪同人 | 谢岗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石灰石粉尘、矽尘、煤尘、水泥粉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酸、一氧化碳、噪声、高温。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1用人单位的生料单元取料机操作工、原料处理单元皮带工操作工、水泥线单元破碎工、水泥包装发料员接触总粉尘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 规定的接触限值,生料单元取料机操作工、水泥线单元辊压机操作工、破碎工、水泥包装发料员接触的呼吸性粉尘浓度检测结果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 规定的接触限值,其他各检测点粉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硫酸、一氧化碳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 规定的接触限值; 2 用人单位的生料单元的配料站操作工、磨操,原料处理单元的磨工,制成单元的磨工,水泥线单元的辊压工、熟料库顶操作工、磨工,发电单元的汽机巡检工,破碎单元的破碎工接触的40h等效声级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 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其他工作场所各工种接触的40h等效声级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 规定的接触限值。 3用人单位各检测点WBGT指数检测结果均不符合《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 GBZ/T 189.7-2007)规定的接触限值。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现场调查检测照片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职业健康监护: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组织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到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按照GBZ188-2014棉尘职业健康检查的要求内容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对检查结果有职业禁忌症的和疑似职业病的要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处理。对于接触噪声≥85dB的磨工、煤磨工、破碎工、汽机巡检、辊压工进行一年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接触毒物的工作者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同时对新录用工人按照分配的工作岗位不同和接触的职业病危害项目不同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岗前检查;对离岗人员进行离岗体检。同时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检测、职工健康监护等职业卫生档案。 2个体防护:建议用人单位为接触粉尘岗位的劳动者按照《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 2626)规定的 KN90级别的防颗粒物呼吸器。 建议用人单位为接触噪声各个岗位的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规定对于暴露于工作场所80dB≤LEX,8h<85 dB以及LEX,8h≥85 dB的劳动者为其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建议用人单位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监督,及时对防护用品进行更新,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危害。 3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做好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防护有效性。对各类生产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添加润滑油,尽可能降低因设备老化导致的噪声升高。 4应急救援:建议用人单位设立应急救援小组,编制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针对预案做好应急救援演练,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和药品,和有关医疗机构签订应急救援保障协议,在出现紧急状况时最大力度减小损伤。 应注意夏季高温防护,在炎热的夏季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配备急救箱,放置在作业人员易于取用的场所。在炎热的夏季为员工提供防暑降温饮品和药品。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议用人单位收到本报告后并对接触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后,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核和检查。 | ||||
技术审核专家组审核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