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洛阳洛钢集团钢材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东区)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杜部长 | |||
项目名称 | 精品钢升级改造项目 | |||||
项目简介 | 建设项目炼钢车间现有45t转炉1座,四机四流方坯连铸机1台。计划拆除现有45t转炉(普钢产能80万t/年),另通过置换闽源钢铁淘汰的75t普钢电炉产能(普钢产能83万t/年),在原车间内新建1座75t电弧炉(普钢产能50万t/年)和1座60t电弧炉(特钢产能35万t/年),配套1座80tLF精炼炉。与现有连铸机形成1条年产85万吨特钢的生产线。 | |||||
项目负责人 | 赵琦 | |||||
现场调查人 | 许鹏举、赵琦 | 调查时间 | 2018.3.22 | 陪同人 | 杜部长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炎涛、许鹏举、孔宪杰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18.3.27-3.30 | 陪同人 | 杜部长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后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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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根据检测结果,建设项目空压机旁操作工8h等效声级测量结果显示超标,其他检测结果均未超标。佩戴耳塞后可有效防护。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评价结论: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属于“(二)制造业、(十八)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炼钢”,判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建设项目。 (2)在将来的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1)由于操作人员是轮班作业,夜间工作易疲劳,所以建议建设单位合理调节员工作息时间,增加工作期间休息时间; (2)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佩戴、管理、检查和奖惩制度,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和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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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审核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