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京德啤酒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南阳市京德啤酒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南阳市生态工业园纬十路中段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明川 |
项目名称 | 南阳市京德啤酒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简介 | 南阳市京德啤酒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07年04月16日,公司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固定资产500多万元。注册地位于南阳市生态工业园纬十路中段,法定代表人为仝奋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2660931740D。经营范围包括大中小型啤酒成套设备、微型啤酒设备研制、生产、销售;啤酒新工艺开发推广;葡萄酒、黄酒技术开发咨询;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啤酒、啤酒原料、饮料机械;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南阳市京德啤酒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投资3家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陈艳梅 |
现场调查人 | 陈艳梅 | 调查时间 | 2022.11.4 | 陪同人 | 王明川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王晨 陈著明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11.21-2022.11.23 | 陪同人 | 王明川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辐射、锰及其化合物、工频电场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检测结果:各岗位接触的粉尘、噪声、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辐射、锰及其化合物、工频电场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要求。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现场调查检测照片 |  |
结论与建议 |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C 制造业、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53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结合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判定南阳市京德啤酒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为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 (1)加强设备、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正常、有效运转。 (2)在夏季存在夏季高温,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并应减少接触时间。炎热季节对高温作业操作人员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 (3)建议用人单位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 总则》(GB/T39800.1-2020)、《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等要求,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个体防护用品,并进行发放登记,登记表上列明个体防护用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商及使用周期等信息,并把防毒口罩作为日常发放的防护用品,并监督和督促作业工人正确佩戴;严格监督噪声岗位耳塞的佩戴情况,同时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作业工人的职业病危害意识。 (4)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 2626)要求,为焊接岗位作业人员配备过滤效率至少为KN95级别的防颗粒物呼吸器。 (5)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更新完善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完善其他职业卫生档案的相关内容。 (6)建议用人单位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1〕第5号)的规定,每年至少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7)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相关要求(车间卫生特征3级的车间宜在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4级的车间可在厂区或居住区设置集中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在厂区相应位置设置集中浴室。 |
技术审核专家组审核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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