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洛阳希恩混凝土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土桥村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沈静坡 | ||
项目名称 | 洛阳希恩混凝土有限公司 | ||||
项目简介 | 洛阳希恩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7月10日,注册地位于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土桥村,法定代表人为刘元长。经营范围包括混凝土生产及销售;砂石、水泥、建材、钢材、木材的销售。 用人单位设置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车间设置职业卫生负责人,有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 ||||
项目负责人 | 张学峰 | ||||
现场调查人 | 张学峰 | 调查时间 | 2021.9.17 | 陪同人 | 沈静坡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王晨、徐冠南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9.18-2021.9.20 | 陪同人 | 沈静坡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检测结果:用人单位各工作岗位接触的:粉尘、噪声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要求。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现场调查检测照片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第5号)的规定,结合原辅材料的性质、工艺流程判定,该项目属于“三.制造业;(十八)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情况,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1]第5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局48号令)、《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要求,继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到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对体检结果有职业禁忌症的和疑似职业病的要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处理。同时对新录用工人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对离岗人员进行离岗体检。同时建立、健全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3)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维护,减少运转设备摩擦,降低工作场所现场噪声强度。 (4)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要求,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该项经费计入生产成本,据实列支。 (6)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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