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南豫粮麦业有限公司鹤壁粮库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市淇滨区太行路北段(107国道北段)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郭志红 | ||
项目名称 | 河南豫粮麦业有限公司鹤壁粮库 | ||||
项目简介 | 河南豫粮麦业有限公司鹤壁粮库成立于2007年06月15日,注册地位于市淇滨区太行路北段(107国道北段),负责人为姚燕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11663419777A。用人单位一共有11个储仓,其中有5个小麦储仓,6个玉米储仓。经营范围包括粮油购销;农副产品(不含棉、烟、茧)、饲料、粮油机械的销售;粮食收购;皮棉购销。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项目负责人 | 张鹏飞 | ||||
现场调查人 | 张鹏飞 | 调查时间 | 2022.6.14 | 陪同人 | 郭志红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李宝森、徐冠南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6.25 | 陪同人 | 郭志红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磷化氢。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检测结果:用人单位各检测点磷化氢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规定的接触限值。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现场调查检测照片 |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七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六)G59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中的4G595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确定职业病危害为一般的用人单位。 建议: 1.建议用人单位加强设备、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正常、有效运转,并对维修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 2.应当对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定期更换,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4.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 [2012])、《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强化健康监护管理,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对所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应按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禁止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5.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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